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消除实训室用电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秩序稳定,现决定开展全校实训室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二级学院所属实训室(含在建实训室、校企共建实训室等)。
二、检查重点
1.大功率电气设备
全面排查实训室内大功率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设备是否超年限使用、是否具备出厂合格证及安全检测记录,设备周边是否存在易燃物等安全隐患。
2.设备功率与额定电容量匹配情况
核实各实训室现有设备总功率是否超过所在楼宇或房间的额定电容量,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私拉乱接、违规使用插线板串联等情况。
3.实训室建设及改造中的电力规范作业
对在建或近期完成改造的实训室,检查电力线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是否使用符合标准的线缆、开关、配电箱等,施工过程中是否落实安全监管。
三、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即日起至 4月10日)
各二级学院对照本通知要求及《实训室用电安全自查表》(见附件),对所辖实训室进行全面自查,如实记录存在问题,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立行立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需制定临时防范措施并列入整改计划。各学院将《实训室用电安全自查表》及自查情况简要说明(含已整改问题、待整改问题、需协调事项等)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后勤管理处。将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50396516@qq.com]。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19156593858。
2.后勤管理处核查与服务(4月13日—4月24日)
后勤管理处根据各学院自查情况及上报的需协调事项,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实训室进行现场核查和技术指导,协助制定整改方案,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训室用电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2.今后凡涉及实训室建设、大功率设备采购、线路改造等与电力相关的项目,必须提前向后勤管理处履行报备手续,经电力负荷评估和技术确认后方可实施。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