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28浏览次数:40

    2015年11月25日下午,学院在十楼会议室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新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院领导亓四华、孙敬华、徐振轩、陈行、蒋永忠、潘荣江和全体正科以上干部参加学习会。学院党委书记亓四华做总结讲话,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孙敬华主持。
   
  会上,学院监察审计处副处长闫冰解读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院纪委书记蒋永忠给全体与会者上了一堂题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的专题党课。他认为,学习新《准则》、新《条例》需要把握三个问题,即:准确把握中央提出“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这是学习宣传贯彻《准则》、《条例》的理论基础;准确把握《准则》正面倡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的特征,牢记“四个必须”,践行“八条规范”;准确把握《条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的特征,敬畏纪律,严守底线不越界。通过大量违纪案例,告诫与会者必须确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违纪必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体现组织之爱、同志之爱”,“遵规守纪从我做起”等三点认识。蒋永忠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布置了需要落实的三项工作,一是党员干部要做好自身对《准则》、《条例》的学习,原原本本的学,静下心来学;二是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好本总支全体党员《准则》、《条例》的学习,总支书记要上好党课;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学院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和学生奖助学金评定专项检查工作,以实际行动促整改,提高师生满意度。
  
  学院党委书记亓四华做总结讲话。亓四华指出,中共中央新修订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推进学院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亓四华谈了三点意见。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核心要义。要迅速组织开展两项法规的专题学习,通过专题党课、讲座、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干部领学等形式,原原本本、逐字逐条地阅读原文,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入思入行。通过学习要了解《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要牢记于心。同时,要利用网站、微信平台、宣传栏等载体加大对两项法规的宣传力度,为贯彻两个党规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二是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全院党员干部严格树立守纪意识。学院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要在全院党员中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要树“高线”、守“底线”真正化作内心的自觉行动。在学习的同时,要进一步推动我院的制度建设。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执纪问责和管党责任。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准则》、《条例》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交代责任,切实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要以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为重要依据,切实履行好监督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院党员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孙敬华最后要求,学院全体党员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学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学院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准则》和《条例》为定准为其他党员和干部树立标杆,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纪党规落实到位,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会上,组织人事处处长黄琪介绍了省属高校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暨“三个专项行动”推进座谈会的有关情况,传达了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高开华在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还布置了下一阶段我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