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dafabet888:受理2015年度院级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3日编辑:admin浏览次数:940

      院属各部门:

             根据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条例(修订)》(皖职院教[2009]95)文件精神,现开始受理2015年院级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科研成果奖的申报范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全院在编教职工取得的教科研成果。

             二、成果类型与奖励标准

             1.科研成果奖

             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和省部、市局级科技成果奖的项目,依据我院在获奖单位中的排序或我院人员在获奖人中的排序,分设不同档次的奖励。

             获国家级科技奖,按所得奖金的1:1.5发放;获省、部级科技奖励,按所得奖金的1:1.2发放(获奖项目须我院为第一、第二完成单位或第一、第二完成人);获厅、局级科技奖励,按所得奖金的1:1发放(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

             2. 学术论文

             (1)学术论文分类

             一类:《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EI)、《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医学文献联机数据库》(MEDLINE)、新华文摘(全文)。

             二类:《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三类:《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国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学报。

             四类: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2)学术论文奖励

             作者为第一作者并署名为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一类:每篇奖励为5000元。

             二类:每篇奖励为2000元。

             三类:每篇奖励为1000元。

             四类:每篇奖励为200元。

             3. 教材、论著

             (1)作者署名为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并明确注明编写章节的,国家级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及科技论著,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3万字~6万字的奖励600元。

             2)6万字~10万字的奖励1200元。

             3)10万字~20万字的奖励1800元。

             4)20万字~30万字的奖励2400元。

             5)30万字以上的奖励3000元。

             6)主编在原奖励基础上加500元。

             (2)作者署名为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并明确注明编写章节的,省部级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3万字~6万字的奖励400元。

             2)6万字~10万字的奖励800元。

             3)10万字~20万字的奖励1200元。

             4)20万字~30万字的奖励1600元。

             5)30万字以上的奖励2000元。

             6)主编在原奖励基础上加300元。

             4. 科研项目(以通过鉴定或完成后的结题报告为准)

             国家级科研项目,奖励3000元。

             省级科研项目,奖励1500元。

             厅局级科研项目,奖励1000元。

             院级科研项目,奖励500元。

             5. 专利

             对于已获得批准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和1000元。

             三、申报与审批程序

             1. 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由项目第一、第二完成人,论著(论文)奖励由第一作者,教材奖励由编写者,专利奖励由所有者,项目完成奖由项目负责人在学院科研统计网(http://61.190.12.36:8080/kytj/)填写申请并提交成果的电子材料,本年度申报不需提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2. 科技处逐项复核后,公示一周后报学院审批。

             四、受理时间

             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刚,电话:64389341。

       

      2016年2月29日